一、本科生导师制的内涵
导师制的内涵有两个基本点:一是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全体学生成长方向的引导及对学生学习途径和方法的指导。二是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主要表现为:做学习活动的主人,用“主人”的姿态对待所有的学习活动;在教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学习,独立地学习,达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学会发展的目的。
导师应由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承担。导师的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学习辅导、生活辅导、职业指导等方面。学习辅导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认识所学专业,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生活辅导主要是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职业指导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学会正确地选择职业,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做好就业准备。
二、本科生导师制的作用
本科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基础教育,世界上一流的大学都很重视本科生教育。只有优秀本科生教育才能培养出基础知识宽厚、创新意识强烈,具有良好的自学、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的优秀的本科生;只有优秀的本科生日后才有可能成为在各个行业起到引领作用的顶尖专业人才。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出具有丰富个性的杰出人才。无论是本科生导师制的出现、推行,还是它的改进、完善,都会对中国的高等教育理念和实践的发展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创新中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助于中国高等教育逐步走出“学科中心论”的历史局限,进一步强调学校的育人功能,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高校诸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本科生导师制强调大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是医治“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封闭有余而开放不足”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一剂良方,是强调个性教育的具体体现。个性是个人素质的灵魂,是个人创造性的有力支撑;没有个性的培养就没有素质教育,没有个性就没有创造性。因此,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促进我国素质教育的发展和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可以从根源上消除我国高校所培养的人才在创业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较大差距。
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调动教师进行科研与教学的积极性,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导师制后,学生可以自主地选择导师,对知识功底不厚,学术水平不高,对学生不太负责,教学质量不好的教师,学生可以不选。教师感到压力,就会迫使自己提高业务水平,改革教学方法,革新教学内容。就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竞争和动力机制的动态构建这一点而言,其意义是广泛而深远的,它不仅适用于学科、专业、课程之间,适用于教师与教师之间,适用于学生与学生之间,而且适用于学校与学校之间,可以使我国高等学校走上开放式的发展道路,走向世界。
实行导师制,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化,更加完善。它与党团组织和班主任制一道构建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纵横交叉的立体结构,克服了过去学生管理工作的不足,克服了死角现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由过去的“距离”教育变为“贴近”教育,由粗放式的管理变为细致的引导,由面上的各种活动变为过细的思想、业务、生活的全面教育工作,使每位学生都能够得到导师全方位的指导。